o2o電子商務發展歷程
其實O2O模式,早在團購網站興起時就已經開始出現,只不過消費者更熟知團購的概念,團購商品都是臨時性的促銷,而在O2O網站上,只要網站與商家持續合作,那商家的商品就會一直“促銷”下去,O2O的商家都是具有線下實體店的,而團購模式中的商家則不一定。
O2O電子商務模式需具備五大要素:獨立網上商城、國家級權威行業可信網站認證、在線網絡廣告營銷推廣、全面社交媒體與客戶在線互動、線上線下一體化的會員營銷系統。
一種觀點是,一家企業能兼備網上商城及線下實體店兩者,并且網上商城與線下實體店全品類價格相同,即可稱為O2O。
也有觀點認為,O2O是B2C( Business To Customers)的一種特殊形式。
o2o電子商務模式的價值
整體來看O2O模式運行的好,將會達成“三贏”的效果,對本地商家來說,O2O模式要求消費者網站支付,支付信息會成為商家了解消費者購物信息的渠道,方便商家對消費者購買數據的搜集,進而達成精準營銷的目的,更好地維護并拓展客戶。通過線上資源增加的顧客并不會給商家帶來太多的成本,反而帶來更多利潤。此外,O2O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家對店鋪地理位置的依賴,減少了租金方面的支出。對消費者而言,O2O提供豐富、全面、及時的商家折扣信息,能夠快捷篩選并訂購適宜的商品或服務,且價格實惠。對服務提供商來說,O2O模式可帶來大規模高黏度的消費者,進而能爭取到更多的商家資源。掌握龐大的消費者數據資源,且本地化程度較高的垂直網站借助O2O模式,還能為商家提供其他增值服務。
所謂O2O就是Online To Offline,也就是說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能結合在一起了,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臺。這樣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,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篩選服務,還有成交可以在線結算,很快達到規模。最重要的是:推廣效果可查,每筆交易可跟蹤。
這同目錄模式明顯不同,因為支付有助于量化業績和完成交易等。也出現了在之前模式之外的另外一種模式—O2P商業模式,它類似于O2O,又區別于O2O。它和O2O模式的區別即是在線下消費。通過網站或者在線下商家店中的移動端了解相關資訊后,再到線下的商家去消費。消費者可在簡單的了解之后再決定消費與否或在體驗之后再支付,該類模式很適合大件商品的購買和休閑娛樂性消費。